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手机管理细则
发布时间:2021-08-04    浏览量:17712次  

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,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。为保护学生视力,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,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特制定本手机管理细则。

 

第一条 有限带入校园。原则上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,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的需求的,需经过家长同意,进校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进行统一保管,不得带入课堂。

 

第二条 班主任应在每周日晚自习时将学生带的手机进行统一收回管理,每周五放学时再发放到学生手中,在此期间,除非特殊情况(学生请假回家等)还给学生外,手机由班主任统一保管。

 

第三条 在校期间,学生家长如需要联系学生,全部和本班班主任联系,由班主任向学生转达。

 

第四条 学生在校的消费(吃饭、购物、洗澡、打开水等)全部凭卡办理。

 

第五条 学生违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,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:

 

1.学生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带多部手机到校,一经发现,立即收缴,交给班主任。

 

2.第一次违规使用,班主任收缴手机后,联系家长到校后方能归还手机给家长。

 

3.第二次违规使用,班主任联系家长告知情况,代管手机至学期末,在班级对学生进行通报批评。

 

4.违规使用手机被发现三次及以上,班主任代管手机至学期末,并给予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 

5.对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手机而顶撞教师,视情节轻重对违纪学生予以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行政处分。

 

第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湖北省科技工程技工学校 

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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