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日常行为规范
发布时间:2017-06-10    浏览量:16743次  

一、自尊自爱,注重仪表

(一)坐、立、行、走、姿态端正。

(二)穿戴整洁,文雅大方。头发干净整齐,不烫发。男生蓄发不盖耳,不达衣领,不剃光头。不佩戴首饰、戒指,不化妆。不穿背心、拖鞋进入公共场所。不穿超短裤超短裙等过于暴露的服装。不结拜兄妹。学生要佩戴学生卡。

(三)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纸屑果皮,不吸烟,不酗酒。

1、 举止文明,不打架骂人,不说脏话,不赌博,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。

2、 不看宣传色情、凶杀、迷信的坏书刊、录相,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。

3、 不进营业性舞厅、酒吧和音乐茶座。

4、 拾金不昧,不受诱惑。爱惜名誉,不损人格。

5、 维护国家荣誉。遇见外宾,以礼相待,不卑不亢。

二、真诚友爱,礼貌待人

(一)使用礼貌语言,态度和蔼,提倡讲普通话。

(二)尊重他人人格、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。谦恭礼让。

(三)尊重教职工,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。上、下课时,起立向教师致敬。下课时请老师先行,回答问题或问话要起立,接受递送物品要起立用双手,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。

(四)同学之间团结互助,正常交往,不拉帮结派,不叫侮辱性绰号,不欺侮年幼体弱的同学,发生矛盾时多作自我批评。同学有困难时,要主动关心帮助。

(五)待人热情,起立相送。

(六)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,不动用他人物品,不拆看他人信件,不看他人日记。

(七)不要随意打断别人讲话,不干扰他人学习、工作和休息,妨碍别人要道歉。

(八)诚实守信、不说假话、谎话,借东西要还,损坏东西要赔。

(九)孝敬父母、尊重长辈,听从他们的正确教导,对父母、长辈有意见,要有礼貌地提出,不闹脾气,不顶撞。

三、热爱专业,勤奋学习

(一)按时到校、按时作息,不旷课,不迟到,不早退。

(二)上课专心听讲,勇于提出问题,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,积极回答老师提问,认真参加课堂讨论。

(三)认真上好实习课和劳动课,提高动手技能,增加劳动观念,注意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。

(四)认真预习、复习功课、独立按时完成作业,遵守考场纪律,考试不作弊。

(五)科学安排业余时间,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。

(六)关心国家大事,重视政治时事学习。加强思想政治修养。

四、遵纪守法,勤俭节约

(一)升降国旗、奏唱国歌要肃立、脱帽行注目礼。参加集会按时到达。专心听讲,不做与会无关的事,不大声喧叫、喝倒彩。

(二)值日、值勤要认真履行职责。

(三)爱护校舍和公物。不在黑板、墙壁、课桌、布告栏等处乱涂抹、乱刻画,借阅书刊要按时归还。在阅览室阅书刊后,要归还原处,不在书刊上乱涂划或剪取。损坏东西要赔。

(四)保持教室、校园整洁优美,保持图书馆、阅览室的安静,不在教室和楼道内喧闹。

(五)遵守食堂和宿舍管理制度和规定,爱惜粮食,节约水电,服从管理。

体贴父母辛劳,假期回家主动承担力所能力的家务劳动和其他劳动。

(六)勤俭节约,不摆阔气,不乱花钱,不向父母提出超越家庭环境条件的要求。

五、遵守公德,有益社会

(一)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,遵守公共秩序,如购物购票要按顺序。对管理和营业人员要有礼貌。乘车要给老、幼、病、残、孕妇及师长让座。

(二)爱护公共设施、文物古迹,爱惜庄稼、花草、保护有益动物。

(三)参观博物馆、纪念馆要守秩序,瞻仰烈士陵墓要保持肃静。

(四)观看演出、比赛,要做文明观众,不起哄滋扰,结束时要鼓掌致意。

(五)见义勇为。对违犯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,对危害社会治安行为要敢于制止、及时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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